最后,我不同意測試人員不假思索把發現的“問題”直接推給編碼人員的做法。畢竟是大家合作,目標是一致的。測試人員總是處在BUG發生的第一現場,應該幫助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確認是不是自己的此時Miss.
測試人員提交任何一個問題,都會經過反復的驗證,如果容易重現,早就提出來了。絕對不是在推脫責任,還是那句話,對程序的結構,做的人當然比不做的人要清楚。另外,除非程序員詢問,否則我不會給程序員提出修改分析和建議!!測試人員的任務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是程序員的事情。這么做可能會影響程序員思考問題的思路;而且測試人員做的多了,程序員不但不感激,可能反而會反感(好像程序員對測試人員有好印象的不多)。
再說兩個我這兩天遇到的問題。第一個就是我們的程序有一個鎖定數據的功能。鎖定后,在其它的業務,此數據將不能再使用。我當時發現這個功能無效,而且經過了幾次的驗證都不行,我當然就提出了。但是程序員那里說此功能好使,我再驗證的時候,就沒有問題了,這個問題當時可以重現(但是我不可能遇到問題就拉程序員來看吧),后來卻沒有了,只能放在那里,最后關閉掉。第二個就是在一個界面中,錄入有順序要求,必須先選擇一個ListBox(必填)再進行Edit的錄入,但一次操作我沒有選擇 ListBox就錄入的Edit,也正常保存了。后來無論我怎么操作此問題都沒有出現(不夠成熟呀),我就放棄了,也沒有提交記錄(為了避免麻煩)。
測試人員的時間是有限的,進度給的都很少,一般連用例都沒有時間寫,還要去花很多時間驗證“無法重現”的問題?反正10分鐘如果試驗不出來,我就會放棄。嚴重的就提交,不影響的就當不知道。
下面是其它一些人的觀點:
doublefalse(散諸懷抱):如果不能重現的bug確實比較麻煩,但最好在測試過程中注意干凈環境、正確的操作、相同的數據源,只要真的有問題,一定能否復現的。呵呵,多試試!!!我們以前一直有客戶反映入庫的數據經常有無關數據,但在家里測試沒有問題,后來才發現是漢字編碼錯位,這樣同樣的字,錯位后就變成另外的東西了。
liuxiaoyuzhou(蟀哥):遇到過同樣的問題!主要是記住BUG出現的環境!測試的時候這是關鍵!在我們這里不能從現的BUG,是測試人員的工作不到位!我們這里程序員比測試人員說話有力度!郁悶呀!
ericzhangali(另一個空間):首先一定要提交bug;其次不要企圖RD一定去解這個bug;某些時候還得關閉這個bug。如果RD認為是測試錯誤,(不明白什么叫測試錯誤,是不是說他從測時要告訴你千萬不要怎么怎么做,否則后果自負啊,)那也沒什么辦法,如果溝通解決不了,愛咋認為就咋認為吧。
darkcat_c(錯了重來):沒有bug是不可以重現的,bug本事是建立在標準的規程上所出現的異常,如果你按test case步驟做的話不太可能出現此類bug。作為測試人員一定要具備良好的記憶能力,一旦出現一些不知如何產生的bug,至少你要知道剛才你大致進行了那些操作。良好的分析能力,盡管你只是測試,但你應該全面的了解程序的架構,和一些重要的內部細節,不然你這個測試就是不合格的。定位bug是開發的事情,而重現一個bug是測試的本職工作,不要把所有的事情推給開發,不然你的確比開發要低一等。(編者按:這種話,不愿意去辯駁,標準開發人員的看法,也許應該讓他們也來做做測試)
liyan_1014(雁子):我覺得應該是這么處理:
1、一定提交bug,必須由負責bug的tester詳細描述測試操作步驟,bug發生的癥狀,并將bug發生的具體環境也描述清楚;這樣對于再次重現也有一定的參考性。
2、測試和開發之間是需要良好溝通的,如果得到的回復是操作錯誤,那么請開發人員解釋,為什么會允許存在操作錯誤,一般來說,對于錯誤控制,開發那邊應該能很好的把握。
3、溝通方面是需要方式的,開發人員對于自己完成的程序有一種滿足感,一般來說是不允許別人來破壞他的這種感覺,如果溝通的時候盡可能是一種建議的形式,讓開發人員自己指出自己的程序缺陷,這樣對于開發人員來說是可以接受。
原文轉自:http://www.anti-gravitydesig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