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是我對“什么樣的產品需要什么樣的測試”這個問題的理解。在這四個因素的指導下,再回頭來考慮不同軟件產品的測試,就很容易理解為何不同的產品,不同的企業會采用很不相同的測試方式。例如,FB沒有專職的測試工程師,因為通常意義上關注“用戶質量”的測試工程師并不能在這個組織中發揮大的價值,只有對開發有深入了解的開發工程師才能真正的在提高“開發質量”方面發揮作用。而對于許多國內的以“做項目”為主的軟件企業來說,也就很好理解為什么他們只需要“能像客戶一樣發現產品中的缺陷的”的測試了。
原文轉自:http://www.anti-gravitydesig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