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處理方法-三方會審 軟件測試
一、BUG錄入:每天下班前錄入當天系統的遺留BUG,格式按照現有格式。
二、BUG的處理和關閉
程序員每天花一定時間進行BUG的修改,修改后標記為“已解決”“已修復”;測試員再次測試“已解決”“已修復”的BUG,根據情況標記為“已關閉”或“活動的”。
三、BUG處理方法:三方會審
◆三方會審結果確定原則:少數服從多數。
◆每天上午上班時或上一天測試人員寫入BUG后設計/開發者查看“未批準(未經會審)”的BUG,測試人員查看“已解決”的BUG,如果有問題則標記為“問題”并發起項目管理&設計/開發/測試三方一起會審BUG。
◆如果中午之前沒有開會則表示所有人認可昨天新填BUG的正確性和優先級,以及昨天BUG解決的正確性。由項目管理人員將“未批準”的BUG狀態修改為“已批準”,測試人員將“已解決”的BUG狀態改為“已關閉”。
◆如果任何人對BUG的處理結果不同意(比如測試人員認為沒有修復而程序員認為已經修復),可以隨時發起三方會審。結果以三方會審結果為準,所有人必須遵守。
◆每次迭代結束清理BUG時,不能遺留優先級為1,2的BUG。
四、BUG的優先級設定原則如下:
1. 優先級為1的(必須馬上修改的):
◆邏輯(包括業務邏輯)出現錯誤
◆系統崩潰、死機、無法運行、無法部署、影響其它用戶使用的錯誤頁面
◆數據損失、敗壞或遺失,破壞文檔
◆主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主要功能與設計不符
◆阻礙測試工作的繼續進行
◆嚴重安全問題
2.優先級為2的(應該一周內修改的):
◆絕大多數的輔助功能問題(包括無法使用和與設計不符等)
◆會給用戶造成迷惑的非功能性問題,如提示與事實不符。
原文轉自:http://www.anti-gravitydesig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