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的好處在于:首先,發現的可用性問題肯定有一些比另一些更嚴重;其次,考慮到產品和設計人員的精力和資源總是有限的,必須幫助他們梳理出最亟需整改的問題。站在別人的角度考慮問題,這樣他們才能更“友好地”接受我們的報告。
可用性問題列表的排序,涉及到采用單指標還是多指標、以及指標分為幾級的問題。
先就量化的客觀性而言,“出現頻率”指標是最客觀、最易量化的;而其它三個指標都需分析人員的主觀判斷。
就指標的代表意義而言,“嚴重程度”、“出現頻率”與用戶體驗最相關,與用研人員的職責也最相關。另兩個指標可能更多地是產品人員的職責。
就指標的價值而言,多個指標的綜合顯然比單一指標更有價值。
基于上述考慮,實際工作中我會選擇“嚴重程度”和“出現頻率”兩個指標的綜合,作為可用性問題的優先級指標。“嚴重程度”分為3級,而不是5級(分析人員主觀判斷時,3級指標的誤差率要低于5級指標);“出現頻率”采用計算的具體數值,而非4級分類。這兩個指標合并時,采用1:1的權重,具體公式為:
問題優先級=嚴重程度的級別+出現頻率的具體值×3
八.報告呈現:優點 VS 問題 VS 建議
當產品設計人員辛辛苦苦做出的產品卻被你報告上羅列的各種問題批評得一無是處時,即便理智上認可你的成果,情感上也很難接受。因此報告中列出哪怕一條最重要的優點,也會讓產品設計人員感到欣慰、感受到你中立的態度,增加對報告的接納程度。列出優點的另一個好處是,在測試中被參與者多次自發提及的優點確實帶給用戶某種驚喜;當你在報告中再次強調時,可以避免在后期迭代開發中丟失掉原本的優點。
問題的列舉肯定是報告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切勿羅列出清單就草草了事,因為:
1.某個(些)問題和另一個(些)問題是有關聯的,但是報告中的問題列表部分卻割裂了這些聯系。
2.產品設計人員無法一直參與旁聽/觀察可用性測試的過程,導致對報告中文字描述的問題缺乏感性認識。
3.只提問題卻不提供解決方案,就不是“建設性地提問”!
因此,我們需要在可用性測試報告的后半部分提出針對重要問題的解決方案。其目標并非是強迫產品設計人員一定要采納我們提出方案,而是: (1)把一些相關問題聯系起來看,(2)加深報告閱讀者對于問題的感性認識和背后原因的理解,(3)使整個報告的思路更清晰、完整,(4)我們還可學到一些交互設計和產品的知識。
總之,可用性測試施行起來既簡單又復雜。簡單是因為不管你如何施行,終究能發現一些問題;復雜則在于發現可用性問題的質量、重要性、對測試的利用效率、對產品設計人員的幫助程度可能相距甚遠。一次成功的可用性測試體現在從前期策劃、測試過程、后期報告等整個過程中是否遵循了這些原則,并在某些難以兩全的原則面前做到合理的權衡取舍。
原文轉自:http://blogread.cn/it/article/5764?f=sa